半个月内
监管两度敲警钟
银行理财资金与房地产业的对接,如今已经成为监管的敏感点之一。
银监会10月下旬召开的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针对房地产领域的金融风险提出要求。会议指出,须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审慎开展与房地产中介和房企相关的业务;规范各类贷款业务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并加强了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
11月3日,央行上海总部再次重申,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防止信贷等各类资金,尤其是理财资金违规进入土地市场。据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公告,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11月3日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 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决议重点强调,要继续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强化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审慎评估借款人家庭偿债能力,严禁变相规避调控政策和住房信贷管理规定。此外,决议还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切实防止信贷等各类资金,尤其是理财资金违规进入土地市场。这是半个月时间内,监管层第二次提到严禁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
违规“动作”
监管易预防难
对于监管两次提及的“违规”行为如何界定和监管,银行业人士表示,“事后监管相对容易,事前预防比较难。”
截至2015年年底,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中的商业房地产(保障房除外)共计847.5亿元。
据了解,由于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开发贷方面实行白名单管理,部分不在总行名单上的房企转至表外,通过非标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方式间接融资。
不过,2016年7月份,监管部门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其中有关投资管理的条款发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与审批流程相分离,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要求实施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并纳入全行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也就是说,今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即便是合规流入房地产业,其审批标准应该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要求,白名单之外的企业很难获得来自银行业资金的“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