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戒毒必须有的放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刚刚当选党的十九大代表的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红梅向记者介绍说。
任红梅告诉记者,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和强戒期满出所后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都会由街道、派出所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社区,随后签订戒毒、康复协议。协议签订后,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就开始对相关人员展开分类评估,并填写《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情况审批表》,报派出所审核、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据了解,阳泉矿区将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人员分为三类:处于托管失控状态的、不服从社区戒毒(康复)的、严重违反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协议的为A类人员,由派出所协助管控;自愿接受戒毒(康复)的为B类人员,由网格长和禁毒社工日常管理;未成毒瘾和已满三年未复吸的为C类人员,由网格长定时随访。
“所有人员必须做到‘四个必访’,即失常必访、失控必访、失治必访、失业必访。”王富明说,分类后的吸毒人员情况会由网格长及时录入平台,并由“六帮一”工作组根据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对其进行定期随访、动态监测、危险评估、跟踪监管、尿检。
排查建档做到“四清”
早上9点,耿某在父亲和网格长王瑞青陪同下走进了阳泉矿区赛鱼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站。赛鱼派出所民警张福龙带着尿检设备早已等候在这里。
34岁的耿某因吸毒于2015年5月被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责令社区戒毒。在蔡洼街道东陶社区接受社区戒毒一年多后,转入赛鱼社区继续接受网格化戒毒。如今,耿某每隔一个月就要到社区做一次尿检,接受社区“六帮一”小组监督帮助。
取尿、拍照、检验……不到半个小时,耿某尿检的结果便呈现出来——阴性。一旁的王瑞青立即将尿检结果拍照,并归入耿某个人戒毒档案。
“尿检是检验吸毒人员是否复吸的重要手段,也是鞭策吸毒人员坚持戒毒的重要途径。按照网格化戒毒要求,吸毒人员第一年每月接受一次尿检,第二年变为每两月一次,到了第三年就成为每季度一次。”矿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富明告诉记者。
为了实现网格内吸毒人员底数清、居住情况清、家庭生活就业情况清、日常活动行为清,阳泉矿区充分发挥网格员地熟人熟的工作优势,组织网格员和社区民警对吸毒人员开展逐人、逐户起底排查摸底和信息采集。
同时,矿区还给每名吸毒人员建立了包括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社区网格化戒毒(康复)协议书、访谈记录及历次尿检结果等12项基础台账在内的个人档案,做到了戒毒(康复)有据可查。
“自2015年以来接收的208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率为83%,定期尿检率达到81%,96%无复吸和违法犯罪。网格化服务管理吸毒人员为矿区整体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奠定了基础,今年上半年刑事发案同比下降7.3%,侵财性案件同比下降38.9%,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去年11月,我们在矿区召开了全市禁毒工作现场会,将矿区的做法在全市予以推广。”阳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自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