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纪委共开展联合检查和配合上级纪委抽查暗访24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构成违纪的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3个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力度不减: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纪律为尺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促进资源共享,加快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一案双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延伸惩处链条,有力提升了执纪审查的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将“五类”处置标准“四种形态”贯穿到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把“拟立案、初核、暂存、谈话函询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作为查案标尺,把“四种形态”作为执纪法则,综合采取批评教育、调整岗位、提前离岗、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组织处理方式和纪律处分方式,强化案件查办的教育和惩戒功能,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案件,坚决快查快结快送,达到了震慑的目的。上半年,市纪委共受理案件线索103件次,立案96件,结案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5人。其中,轻处分57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7.06%;重处分2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32.94%。
依规治党: 强化权力约束和监督
上半年,珲春市卫计局集中对《三重一大制度》《车辆使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60余项制度进行了梳理,对《诫勉谈话》《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遏制了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脱节的现象。
市卫计局系统内部制度的不断完善是珲春市“制度建设年”的一个缩影。3月末,珲春市纪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全市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出台有效管用的制度,着力健全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年”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该活动的开展,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市各行业的权力运行规范、公开、有序,防范权力滥用。
同时,以制度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市纪委组织业务科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照《工作规则》,全面深入查找工作中的漏洞,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进行梳理,并根据排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抽调办案暂行制度》等几十项规章制度,编牢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为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风建设驰而不息,高压惩腐成为常态,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珲春市纪委监察局将不断加快步伐,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珲春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