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达县‘虐驴案’将社会公众的视线聚焦在阿里野生动物保护问题上,也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正县级检察员阿旺桑登向记者介绍,2006年至今,阿里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62件116人,涉案野生动物包括藏羚羊1163只、藏野驴9头。
羌塘草原上扎起一道“移动篱笆”
阿里地区的改则、日土、措勤属于藏北牧区,这里生活着古老的游牧民族。“这些年,我们一直对有狩猎传统的村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村民们法治意识普遍提高,都知道捕杀买卖野生动物违法,但案件量仍然居高不下。”改则县检察院检察长达娃顿珠向记者介绍,当下,被称为“软黄金”的藏羚羊绒在国际市场上极为走俏,巨大的经济利益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为了拉拢当地村民参与捕杀,一些不法分子设下重重“圈套”,将汽车、生活用品等草原上稀缺物资大量赊用给村民,当村民无力偿还时,就要求村民参与猎杀野生动物抵债。
“作案方式多为团伙作案,由外来人员提供车辆、枪支等作案工具,并负责收购,由当地牧民实施具体的猎捕、杀害行为。”达娃顿珠说,直接猎杀野生动物的多为当地18岁至30岁的年轻牧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不高,除了放牧以外没有其他工作技能,有的因为背债不惜铤而走险,重复犯罪。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盗猎问题,改则县检察院近年来开展了打击高利贷犯罪、缉枪治爆、猎杀野生动物清网行动等系列专项工作,2011年1月至今共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35件70人。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带着案件深入草原,为牧民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与牧民签订野生动物保护协议。此外,他们还积极深入到野生动物保护一线,在茫茫草原上驻守巡逻。
改则县检察院的贡桑多吉在2015年3月被抽调到野生动物保护站,8个月里,他和其他政法干警巡守在平均海拔5000米的无人区,吃在路上,睡在野外,除了克服自然的险恶,最危险的就是近距离与狩猎分子斗争。贡桑多吉还清晰记得子弹在身边飞过的声音。“一次巡守时,遇到骑着摩托车正在围猎藏羚羊的犯罪分子,我们开车紧追,犯罪分子情急之下向我们车的方向连续开枪。”贡桑多吉回忆说,当时没有一丝畏惧,追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将犯罪分子悉数抓获。
现在,阿里地区已经全面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站,吸纳当地牧民成为野生动物保护员,每月给予固定工资。这些生态公益岗位,在羌塘草原上扎起一道“移动篱笆”,有效缓解了当地牧民与野生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同时,当地政府面向牧民开展厨艺、汽修等多项技能培训,让更多青壮年牧民走上致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