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围绕着让房子归回居住属性,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上海在出让土地时,采取“只租不售”模式。广州则推出“租售同权”,明确租房者子女可就近入学等“同权”措施。
不论是上海的“只租不售”,还是广州的“租售同权”,以及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在一些研究者看来,一个共同的政策出发点是:意在加快构建租售并举的房地产长效机制。
“未来的保障房体系中,租赁型的以公租房为主,销售型的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顾云昌认为,经过了过去多年的发展,现在更清楚地将这两种模式表达出来,建立保障房的长效供给体系。
不过,共有产权住房能否承托住“长效机制”的期望,仍然存在不少挑战。
在前述傅蔚冈所写的文章中,他认为,政府之所以要摒弃以前的保障房模式而推出共有产权房,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没法享受房地产市场上涨所带来的收益,导致在投入上缺乏可持续性,最明显的莫过于以租赁为主的廉租房或者公租房项目,“政府用于建设住宅的成本过于巨大,每年的租金收入完全弥补不了巨额建设成本,甚至连利息支出都不能覆盖。”
胡景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共有产权住房的模式下,政府既能分享出租收益,也能分享房屋增值带来的收益,有利于后续保障房建设的投入。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实际是政府在吸取以往保障房的教训,试图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能够兼顾土地出让收益。
除了这一层双重考虑之外,北京市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了另一个双重考量,即希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充分发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双重作用”。目的就是希望能够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平抑房价。
“北京推出这个方案是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另一方面也基于以往的经验,“北京前几年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在平抑房价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从北京市之前的自住型商品房的经验来看,能够比较有效的平抑房价,这是经过市场检验的。”胡景晖说,虽然影响房价的因素是综合性的,但整体来讲,北京房价在上海和深圳房价快速上升的时候,相对平稳,这和当时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