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251.46亿元,为预算的100.30%,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610.59亿元、政府债务收入956.86亿元等,收入总计4081.97亿元。经综合调整后的省级支出预算为686.13亿元,实际支出645.43亿元,为预算的94.10%,加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232.10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4.22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50.22亿元等,支出总计4041.2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0.70亿元。
2016年度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收入45.60亿元,为预算的109.30%,加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825.29亿元。当年支出预算实际完成7.97亿元,为预算的41.40%,加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81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1.29亿元。
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19.46亿元,为预算的127.90%,加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51.80亿元。当年实际支出15.89亿元,为预算的99.20%,加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48.2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5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细化到部门的比例有待提高。有11.11亿元未落实到部门,占年初预算的29.74%。
2.有9个专项转移支付未及时分配下达,涉及金额19.32亿元。其中超时3-6个月的专项4个,金额17.12亿元。如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12.61亿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1亿元均超时4个多月下达。下达时间较晚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主管部门业务工作推进与资金分配不衔接,制定、报送资金分配方案不及时。 3.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不及时,金额2134.82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收入242.73亿元,为预算的99.90%。当年支出128.23亿元,为预算的100.20%。当年收支相抵,加以前年度结余,年末结转下年677.4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