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偿付能力问题,法治周末记者联系新光海航人寿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股权转让欲破经营危机
事实上,新光海航人寿也正在努力解决目前的经营困境。偿付能力报告称,为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相关风险,公司于2017年第2季度推动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题进行磋商,并决议聘任四位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目前公司已经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待监管机构审批。
此外,公司对现有产品进行再保险安排,通过办理再保险,降低对最低资本要求,增加实际资本。同时,减少营销费用及日常开销,并暂缓执行非紧急、必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除业务及管理层面,最令外界抱有希望的是公司大股东的换血。2016年11月16日,新光海航人寿公告称,其原有两大股东之一海航集团将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新光人寿也将转让其持有的一半股份,相应股份则由深圳市柏霖资产、深圳光汇石油集团和深圳市国展投资3家公司接手。
据悉,股权转让后,柏霖资产将持有新光海航人寿51%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台资股东新光人寿持股25%,为第二大股东;深圳光汇石油集团和深圳市国展投资分别持股14%和10%。如此,海航集团将正式退出,柏霖资产将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的控股股东。
不过,看似是新光海航人寿的重生之举却遭遇了严监管,未来前途又充满了不确定性。今年7月20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险企的财务投资类股东以及战略类股东的门槛抬高,还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如此一来,柏霖资产持股51%的计划可能就不符合规定。
据了解,新光海航人寿股权转让的申请已于2016年年底递交保监会审批,截至目前,保监会未披露相关信息。
事实上,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其偿付能力。王绪瑾建议,最理想的方式是投资收益最好的业务,但这不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力,还在于资本市场的完善问题;增资控股是最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是关键在于股东有没有增资的能力;另外是改善管理,降低经营费用,控制最低成本,但是此办法相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