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安顺中院在员额制改革要求院庭长办案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且院长、庭长当庭宣判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今年就有40件,当庭宣判行政相对人败诉的案件今年有12件。而且,当庭宣判后上诉的案件仅有1件,这在全国都是不多见的。
事后,有专家在点评中指出,虽然行政首长在法庭上的“出声更要出彩”方面尚需努力;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行政首长敢于出庭“出声”就值得称赞。
受几千年来“官本位”的影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最初并不是一帆风顺。
“以前,我们法院面对的困难比较多,比如很多行政首长应出庭的不出庭,也不说明理由,即使出庭也不发言。现在,这些情况都有所改观,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能够促使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的勇气。但这项工作还属于探索阶段。目前,我们只是做到了将行政首长从‘幕后’推到了‘前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争取实质化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史麒麟说。
他认为,现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在于指导出庭应诉的规范性文件中,宏观的原则性规定多,微观的具体操作性规定不够完善,并且欠缺对负责人不出庭理由进行实质性审查的程序规定。
告官官必应
今年年初,又一位副县长坐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原来,因政府土地行政征收一事,当地村民赵某华将该县人民政府告上公堂。最后,法院判决,因其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故依法被驳回起诉。
“之前律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有理说理,有错改错,我还不信。可万万没想到,这么大的官能和我讲道理。虽然,这次官司虽然输了,但我真心服气。”赵某华事后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贵州高院专题研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孙潮亲自部署该项工作,行政庭加强与省法制办沟通联系,共同推进该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为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和成效,不断开创贵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打下基础。
每年法院会通过白皮书等形式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利用搭建庭前沟通平台、庭中协调平台、直接对话平台,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注重宣传,营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良好氛围,及时报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