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小案细办更清晰
家事纠纷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也很少有巨额的涉案标的,但是对于办案的法官来讲却并不轻松。
从事民事审判12年,周小敏体会深刻:“闹到法院的案件,很多情感已经破裂,再公平公正的裁判也无法弥合伤痕累累的心灵,办案法官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怎样才能帮助法官调查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对于此类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但案件事实争议较大且更多需要社会经验判断的家事纠纷案件,怎么判才能更符合双方当事人利益?青田法院的解法是引入民意参调助判。
说回本案,庭审之日前的7天,一个由两名专家型观调员、5名民意型观调员组成的观调团成立了。前者由法官从20人组成的全县专家型观调团成员数据库中选出4名调解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侨领等,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取1人。曾在县妇联当过专职维权干部,如今还是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叶一伟被当事人选中。而民意型观调员则由双方当事人从127名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选。曾担任过社区主任、调解过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上百件的赖丽英,成为其中之一。
随后的家事调查阶段,叶一伟和赖丽英不仅约谈双方当事人,还联系他们所在乡镇、村,走访邻居、亲属,了解夫妻关系历史状况、纠纷缘由,双方亲友对纠纷的处理意见等。
虽然通过最后庭前调解未能成功,不过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的家事调查,让事实变得开始清晰。
亮点:审案之外解心结
“各位人民观察调解员……大家可是当事人亲自选出来的,希望大家群策群力,帮忙把矛盾化解掉!”开庭前3天,审判长周小敏为本案专门建立专案微信群,向成员说明观调制度,并简要介绍案情和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
庭审中,叶一伟和其他观调员一起全程旁听,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行为,了解案情和争议焦点,继续寻找调解突破口,思考纠纷解决方案。而休庭调解时,观调员们充分发挥调解合力,和当事人阐明利害关系,算经济账、人情账,不断软化当事人强硬的态度,平复当事人激动的情绪。
虽然择日宣判,王奇在庭后主动找到法官道歉,“这么多人和我掰开揉碎讲道理、聊家常。以前那些钻牛角尖的想法真不应该。即便这婚真的离了,不做夫妻还可以做朋友。”
只有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才能真正把矛盾化解掉。“家事审判不能仅凭一纸判决一判了之。引入观调团,家事审判中多了民意视角,为判决结果与公众认识不偏离增加了一道‘安全阀’。审判前后,在判决结果和当事人心理接受之间有了一座‘立交桥’,力助各类纠纷案结之后能‘事了’。”青田法院副院长章晓军说,这是这套制度最大的亮点。
而在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叶向阳看来,观调团制度在人民陪审员直接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的传统方式之外,另行开辟了一条民众直接参与司法审判的通道,为民意充分反映到司法过程中增设了制度桥梁,也是对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力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