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汇的控诉,大庆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答辩称,该公司是临沂新程金锣制品集团的下级单位,经授权后对金锣商标及字号有使用权。即使被控商品在名称、包装、装潢上与双汇产品相似相仿,也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两家公司的火腿肠虽然是同类商品,但市场上区分明显,没有造成混淆和误认,之所以容易区分,是因为两家企业都是知名企业,商品都是驰名商标,“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肯定会先放眼于字号、商标上。”
为此,《华夏时报》记者也试图联系金锣了解该起案件进展。但对方表示官司还在审理中,最终以判决为准。
双汇法务副总裁杨冠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开庭当天,金锣的律师去的很晚,称还有证据尚准备不足,所以要等8月11日将证据完善后,法院才会对审判结果有明确意见。同时,杨冠华还透露,此前金锣所在政府临沂市政府也来过双汇调解此事,但最后双方所提的条件很难达成一致,只能走司法程序。“之所以到现在才起诉,是因为之前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完善”。
产品品类涉嫌模仿
有关金锣抄袭双汇包装一事,市场上也有看法认为不仅是包装,金锣在推出的新品类中也不乏效仿双汇的嫌疑。如双汇推出Q趣、台式烤香肠、香脆肠、弹脆、加钙双汇王和椰果烤香肠等后,金锣便会跟随推出Q香、台式小烤肠、脆脆肠、弹劲、加钙金锣王和椰果小烤肠等。
按照常理,金锣也是国内市场上排名靠前的知名肉制品企业,不会明显的抄袭同行。出现上述情况和这次官司的原因让人费解。
东方艾格农业分析师马文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包装方面,双汇可以起诉金锣,但是在口味和产品品类上除非申请了专利,不然无法起诉其抄袭。在食品加工领域,配料和产品的研发大同小异。一家企业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受到消费者和市场的欢迎,马上他的竞争对们也会跟着一起做,这是常理。
其实,无论是包装还是产品品类,双汇和金锣真正的竞争“战场”是一线终端市场。
按照双汇自己的说法,目前双汇在肉制品领域处于寡头地位,还没有能与它相匹配的重量级对手。以前的主要竞争对手雨润这两年一直在亏损。金锣一直在模仿双汇,但短期内很难对双汇形成威胁。其他如中粮肉食、众品、得利斯、龙大等体量都还很小。现在双汇的竞争对手主要并不是它的同行,而是来自它的上游,如温氏和牧原等,2015年和2016年这两家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未来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屠宰厂在利润分配上会有激烈的争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