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后宅街道“九洲百合”项目是新社区聚集项目,街道自筹资金建设高层楼房,安置杭长高铁等重点工程拆迁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户、异地整体搬迁村等千余户农家。不过,街道财力有限,大多数安置户资金困难无法上交相应的建房款,原本被寄予厚望的项目开建后又全面停工,农户们又着急又担心。
怎么办?有人提出,安置面积这么大,每户人家都能拿到好几套房子,能不能用“未来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等房子造好拿到手后卖掉一两套,就足够还款了。拆迁户们一致赞同,但银行犯了难:银行一般是有“落地”的资产做抵押才放贷,“未来的房子”,即置换权益是虚拟资产,并非现实权益,而且还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范围,缺乏登记的抵押权没有保障,不符合现有的贷款条件。
经过研究,义乌市公证处提出了“权益公证登记”的方案,即由公证处负责农户置换面积的权益登记和质押登记,建立统一规范的置换权益交易保障平台。涉及贷款时,银行凭公证处发的权益凭证给农户办理贷款手续,公证处出具权益质押登记证明后,银行再向农户放贷。
另外,有了凭证后,权益交易也有了保障。就这样,公证处运用法定的登记职能,搭建起安置农户和银行、市场之间信任的桥梁,将虚拟权益实现为“真金白银”,成为城市有机更新、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有益尝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淘宝账号、游戏账号等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些虚拟财产,能做公证吗?
前几天,家住元宝区金山镇的张女士来到公证处,想办理网店继承的相关公证手续。几年前,张女士的母亲注册了一个淘宝店铺,经营服装生意。母女二人精心打理,现在已经有了很多固定客户。半年前,张女士的母亲去世。根据电商平台的要求,每隔半年就需要验证店主的身份信息,并需要进行视频人脸识别。母亲去世了,若不办理继承公证,店铺将面临关闭。
经过对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公证人员最终为张女士办理了其愿意继承该店铺的经营权以及家中父亲和其他子女放弃继承该权利的公证手续,以声明的方式对该网站经营权继承出具了公证书。由此,张女士获得继续经营该店铺的权利。
“虚拟财产过户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规则,这样的公证可以办。与一般财产相比,虚拟财产虽然表现形式、存放载体、交付方式不同,但虚拟财产同样可以量化、具有价值,同属财产性权利。”施汉生介绍,虚拟财产的具体范围需要后续法律的细化,但是公证在互联网发展中成为“信用基础”,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安全感的作用,这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