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有人不适应这个变化,对此“大泼冷水”。他们认为,以前西瓜论个卖是种惯例,很符合按质按量论价的原则,而且省事。改成论斤卖后,反倒给售货员添了麻烦。(1956年8月9日《北京日报》3版,《我也说“挤”》)
连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都有代表提出,过去西瓜论个,好的贵,次的贱,是公平的;现在论斤,重的就贵,不管好坏,实在不合理。对零售单位,无论建立什么制度必须先从消费者身上来着想,慎重考虑对消费者是否方便,不能生搬硬套;尤其对于中小户不要要求过高,更须注意他们的特点,根据不同条件来逐步进行。(1956年8月17日《北京日报》2版,《在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当然,对于这些观点,也有人持不同见解。本报1956年10月18日3版刊登的文章《从西瓜论个卖谈起》认为,这些批评虽然有道理,但是,西瓜若论个卖,商业部门也不无难处。因为按个卖西瓜,不光要根据个大小,还要根据瓤儿好坏。实际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商业工作人员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才是正途。
2 “保熟”与“生熟不保”
买西瓜最怕买个“生瓜蛋子”。多年前,人们挑选好西瓜后,习惯让商家用刀切个小三角块,看瓜好不好、熟不熟。
其实,为保证西瓜销售质量,早在上世纪60年代,北京就有“不收生瓜”的规定。(1963年7月17日《北京日报》2版,《西瓜开始大量上市》)
进入上世纪80年代,瓜摊上首次挂出了写有“保熟”二字的招牌。挑西瓜隔皮断瓤,怎么才能做到“保熟”?售货员解释,办法有几条:一是让责任心强、懂行的同志卖瓜;二是认真帮顾客挑选;三是发现卖了生瓜管换。(1982年7月17日《北京日报》2版,《多一些“保熟”的瓜摊》)这种做法很得人心。但与此相反,有的商店却挂着“生熟不保”的牌子,顾客买了生瓜也不给退换,群众很有意见。
后来,为控制生瓜上市,本市实行生产员、物价员和采购员“三把关”。驻队生产员要到瓜地察看西瓜生长情况,掌握熟瓜收摘进度,随时制止农民抢摘生瓜。挂钩站评价小组设立的专职物价员要严格执行等级标准,既不随意压级压价,也不提级提价。各区副食品公司在挂钩站设有采购员,负责核实监督西瓜的等级标准,没有采购员的同意,社员交瓜车辆不得放行进城。(1983年6月28日《北京日报》1版,《不给生瓜“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