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条件使非遗保护与传承符合法律规定
记者查阅非遗相关案例,发现多是与劳动法、教育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相冲突。药发木偶案和古火烟花案都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承担了刑事责任,非遗保护与法律冲突的程度也越发凸显。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教授汪红飞认为:“法律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具有普适性和统一性,法律的统一性与非遗的特殊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关系,因此,与法律产生冲突不足为奇。”
那么该如何协调这种矛盾呢?汪红飞表示,要分析引发冲突的原因,划分情况区别对待。有些冲突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缺乏法律意识导致的,而有些冲突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背景与现时社会情势之间发生了偏差,原来的合法行为随着社会的变化成为了非法行为。
对于第一种情况,汪红飞建议只需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即可。对于第二种情况,他认为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行法律之间的一种内在矛盾,是先天存在的,不可归咎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何解决,汪红飞建议一是可以对现行法律作严格的解释,为非遗项目留下生存空间;二是创造条件使非遗保护与传承符合法律规定。
在这方面,浙江省泰顺县作出了有益的示范。针对药发木偶戏的特殊性,泰顺县协调多部门准备建立“药发木偶”传习所,专门用于表演所需黑火药的制作、带徒授艺和非遗展示等。同时,规定在表演前传承人需要事先向县非遗中心申请,由非遗中心向公安部门报备后,才可进行购买制作烟花。
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也就杨风申一事发出了一份官方解释。希望国家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尽快出台波及火药这一危爆物品的详细实用法律说明,确保非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正义网记者 贾潇
(原标题:非遗保护遭遇执法监管冲突:处理方式过于机械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