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们公司还有一个职能,就是去担当中国企业协会的法律委员会和商事调解委员会。在香港有几千家中企,有一个中资企业协会,他们内部法务人员我们组织起来成立法律委员会,我们提供各种交流,也请香港律师给他们讲课,使得具有固有内地法律习惯的他们慢慢适应这里,比如上次就讲了香港公司法修改、上市公司应该注意什么等等。
我们也请内地专业人士来香港为香港律师讲课,比如请最高院副院长专门来香港讲解内地仲裁执行,请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大法官来讲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还请深圳法官来讲婚姻案件中的财产处理问题等等。两地交流只有通过具体案例、具体法律才能理解,为了让两地法律在基本法下能够保持融合,这一点我们公司做了大量工作。
记者:香港这边强调法治是核心价值之一,而香港的司法服务也是一直以来、以及今后香港国际竞争力的来源之一。在您看来,是否如此?您认为,香港的司法服务是否可以作为中国和世界连结之间的重要转运站?
庄仲希:我觉得这一点是香港的特点。无论是境外人士、港澳同胞还是其他国家投资者进入内地,以及内地企业、个人出来走向世界,香港都可以做中介。
走出去的时候需要法律,法律需要语言、法系、人脉。语言,香港是英文,法律工作者学习的都是英文。人脉,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在世界各地学完回来,现在很多律师都有他自己有网站,甚至在一带一路提出之前很多律师都有自己网站,有的包罗东南亚、有的包罗欧洲,而且这些都是中小型律师;大型的、巨无霸的律所那更是跨全世界的。法系,一带一路很多国家是普通法系,香港人有很多工作网络。
具体讲,香港能帮助的首先一点是法律查明。我们企业要出去之前,对当地法律要有很清晰的认识,香港专业人士在当地的工作网络都可以给我们用上。另外,具体经济活动时,内地律师和我们熟悉可靠的香港律师可以一起合作,为我们出去的企业项目查明法律,确立协议合同,在履行中保驾护航,少走弯路。这个是很重要的。
记者:内地法治越来越完善,未来是否还需要香港作为普通法的窗口?
庄仲希:香港这个窗口肯定是要的。中国版图里面有香港这一块,给我们借鉴的东西并不是一年、两年、十年、八年就可以体会到。现在我们内地司法改革中,很多事都吸取了香港法治好的东西,比如说非法证据排除,这原本是普通法的范畴,现在我们也学了。只要慢慢琢磨,慢慢体会,和我们中国实际情况结合,和具体的中国司法实践慢慢契合,就能取得成果。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