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商女士所租赁的商铺房主韩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购买这处商铺时,是包含商铺外拓部分在内的。“购买时就已经是改造好了的,一共140平左右。”
不过,记者从韩先生与开发商所签的购房合同中发现,韩先生所购买的C-04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1.36平米。这也意味着,韩先生所购买的这间商铺,其外拓部分的面积在合同中并未体现。但在另一位购买商铺的业主郭先生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中,却明确将外拓部分的面积写到合同中。“我这间跟韩先生那间是一样大的,但我合同里写的建筑面积是141平方米。”
商铺外拓部分是开发商私自建设的还是原有规划所定?开发商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赵姓负责人向记者作出了解释。
“整个小区的一层本身就是我们的社区商业,这部分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对于目前被列入违法建筑的部分,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舜耕办事处想借助我们把整个阳光舜城打造成一个文化社区,提出要对我们的房屋进行改造。后来街道办也进行组织、策划并报批市中区,然后又组织招商,现在已经达到了当初预期的目的。我们就是改造,街道办进行的审批和策划。”
对商铺外拓部分属于违建的说法,该负责人予以否认,“改造是由街道办发起并经过了批准,所以本身不存在违建的问题。”对于拆除可能会给房东和租户带来的损失,该负责人表示会根据有关合同处理。
调查:
谁发起的改造,街道办称“不清楚”
据了解,虽然对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的商铺没有房产证一事有所了解,但舜世社区居委会对前来开具“非违建”证明的人还是给出了绿色通道。对此,舜世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经过舜耕街道办允许并同意的。
“文化广场周围的这些店铺很早之前就是用于商业的,周围这一排所有的业户要办营业执照,都要到我们这边来盖章,我们也是听上边的意见,经过了街道办的同意,所有的章也都是我们盖的。”上述舜世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