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迅速将香烟揣到自己怀里,另一男子从怀里掏出一样的香烟放在柜台上。随后黑衣男子离开超市,疑似出去放货,回来又要求再买一条。
然后,两人互换着重复掉包、出门、回来;再要货、再掉包,就这样,短短的13分钟内,他们掉包了六次,最后没买任何东西就离开了超市。
这还没完,此后,两人再次出现在超市,买回之前掉包的假烟,并向超市索赔。因有视频为证,当然索赔没有得逞。
不过,这种恶意打假现象,在北京的小超市内时有发生。
4月10日,昌平某镇超市突然来了食药所工作人员。称有消费者举报,在超市购买的价值10元的豆奶粉已经过期。
老板罗云(化名)一头雾水,她说“超市每天都会查验货架,不该有过期食品”。经过现场取证,食药所工作人员并未发现消费者所称的过期奶粉,但发现其售卖的冬虫夏草酒存在标识不规范、花椒大料无等级标注等问题。
接下来几天,罗云接到食药所电话,大意是协调她与举报人“私了”,金额为1000元。如果不接受“私了”,后果很麻烦:由于被举报出售过期食品,罗云很可能面临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
4月19日,罗云接到通知前往食药所。她发现,被同一时间举报的还有其他8家超市。
摆在9位老板面前的有两条路:要么正常立案接受处罚,处罚金额最低5000元;要么接受调解,自行联系举报人,并赔偿举报人1000-2000元,举报人随后撤诉,事情了结。
事后,9名老板组建了微信群。罗云将食药所给他的举报人号码发到了群里,得到了出乎意料的结果:9家超市的举报人是同一个人。在与其他同行的交流中他们发现,举报人在当地超市界颇有名气,遭遇过此人“打假”的大有人在。
罗云和几位老板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职业打假人”。
“他们进店里都是以普通的消费者的形式出现。”在顺义拥有多家超市的王刚,在长期观察“恶意打假人”的行为后总结出了不同:“一般人进店买东西,一般是拿了就结账。但是这些人不一样,进店里翻这翻那。”
罗云回忆,几位到场的超市老板都有些愤愤不平,认为遭遇了“敲诈”。但如果不接受调解,针对自身被抓住的“短处”,处罚金额又远远高于协调金额。
由于协调存在一定期限,大家一致选择了“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