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救子”
闫爱民不解的还有,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当初为何不让其请律师?
依据他的描述,闫啸天被拘留时,自己打算请律师,他将这个想法在电话里告诉了办案民警丁某。
在闫爱民提供的他和另一办案民警任某的通话录音中,任回答道:“不叫你请律师,确实是为了你好。”
公安侦查期间,闫爱民听了民警的话,没再找律师,但他却开始找关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对案件带来推动。
他先找到原新乡市林业局局长闫某,闫某给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某发短信:“啸天是本家侄子,别让他耽误了上学。”
刘某告诉闫爱民,他收到了短信,并表示与办案人员沟通一下。
随后,闫爱民在辉县市华隆超市购买了总计1万元的购物卡,用名片夹夹住,先送给刘某3000元购物卡。
紧接着,他用同样方式,又给两位办案民警行贿。
其中送给任某3000元购物卡,送给丁某时,丁没有接受。闫爱民说,他只好为丁某手机充了300元话费。
送过礼后,闫啸天的案件还是被移送检察机关。
这时,闫爱民觉得事情越来越严重,于是在当地请了一名律师。
很快,他又通过辉县市检察院一名司机,协调公诉科的关系。司机将案件公诉人郭某约了出来。
餐间,闫爱民送给郭某2000元购物卡、司机1000元购物卡。
当时,王亚军的父亲王不井也在场。
在闫爱民提供的录音中,郭某说:“你们想想,这事无论怎样转,转来转去,都得过我这个十字口。”
闫爱民和王不井商量后觉得:“就依靠他了。”
很快,他们二人单独将郭约出来,吃饭时,郭说:“这事需要5万块,打点公诉科的几个人。”
闫爱民称,他和王不井只凑了3万元,在饭桌上给了郭。闫爱民的爱人刘素琴也在场。
一审判决后,闫爱民发现案件并没轻判,于是在电话中询问郭某,不是都花钱了吗?郭却表示,3万元自己留下了,没给其他人。
此后,郭还以打点检察院其他领导为名,向闫爱民索要2000元购物卡。
可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他再找郭某时,发现郭的手机打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