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疑:现场到底是谁的血
关于本案的证据采信方面的瑕疵,律师李长青对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最主要的争议就是关于廖海军家墙上血迹的鉴定结论。
据了解,锁定廖海军为本案“重大嫌疑人”的证据正是廖家墙上的血迹。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检察院一份唐检公刑诉(2003)4号起诉书中显示,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证实,在廖海军家东屋门下缘提取的混合女性血迹,经DNA鉴定,不能排除该血迹中混有被害人小楠的血迹。
该证据也在一审中被采纳。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迁西警方曾于1999年前后3次从廖海军家提取的血迹样本送到公安部,而公安部两次出具的鉴定书均否认血迹来自被害人。
1999年2月12日,公安部出具的《物证鉴定书》称:廖海军家床边及木板上的血迹不是被害人所留。
1999年8月27日,公安部再次出具了《物证鉴定书》,报告中显示:廖海军家西屋提取的血痕的基因与被害人的基因不同,而与廖海军母亲黄玉秀基因相同。木板上、墙皮上的血痕基因相同,与被害人的不同,但与廖海军父亲廖友的基因相同。
两次的鉴定报告均明确表述:当地警方认定的杀人现场没有被害人的血迹。
在警方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取得了嫌疑人“供认不讳”的笔录时,这一切又都被公安部的两次鉴定给推翻了。
但这两次《物证鉴定书》中的结论均未作为证据被采信。
随后,宿迁警方从廖海军家的提取的血迹样本送到上海市公安局,2000年12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具了《DNA检验报告》,报告中写道:送检样本显示较强的等位基因与嫌疑人黄玉秀的等位基因相同,其中显示较弱的等位基因与被害人的等位基因相同,不能排除该血迹中混有被害人的血液。
据早前媒体报道称,在被问及廖家的血迹到底从哪里来的时候,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找到了当年她的一份病历,根据该病历显示,黄玉秀曾经在案发前不久,患了上呼吸道疾病,导致上呼吸道黏膜出血,有咯血的症状。
“那些血是我的血,所以公安部的DNA鉴定中才会一再得出血迹是我的结论。至于还有我丈夫廖友的血迹,那是因为廖友本身就是个木匠,手经常被划伤,家中有血迹很正常。”黄玉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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