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王积金自老公去世后,一人养育三儿三女,靠着每年出笼的60头左右的猪,家庭生活尚可维持。然而,到了2015年,她连猪也不能养了。县里的人告诉她,良坡水库是水源地保护区,良坡村又在一级保护范围内,不能养猪。现在,王积金在良坡水库边上的猪栏内大部分都空着,只有两头母猪和一群刚出生的小猪崽儿。
村民陈垂勇40岁出头,原来靠在村里开挖的鱼塘养殖,后来也接到电话,被要求不能再养鱼了。一家四口,加上100来棵橡胶树,全年收入只有1万余元。
这些巨大的变化源于屯昌县2009年的政策——将良坡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起来,石坡村全部被划入了最核心的一级保护区。
记者在石坡村多处出入口位置发现,屯昌县政府已立起石碑、设置了警示标志,明令在保护区内实施“七禁止”:禁止新建扩建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泊;禁止设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品;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者其他活动。
水源保护区的7条禁令“致使石坡村民没有一寸土地可以合法使用”。村民在信访材料中写道:“划入水源保护区的土地,根本不允许农民种植使用,村民土地无法种植和放养禽畜之后,又给我们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甚至无法生存,完全扼杀了村民的活命之路。”
不仅如此,村民要想建新房,也被完全禁止。陈垂勇说,近2000村民生活在一级保护区内,建新房也被完全禁止,有的村民因生活需要,确实要建房,只能偷偷建。
记者在石坡村内走访一圈发现,石坡村的民房绝大多数是老旧的砖瓦房,全村基本没有周边农村随处可见的二、三层小楼房。
无奈的民告官
一边是屯昌县政府日益强化的对良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一边是石坡村近2000村民多年被限制、急于脱离保护区所制造的生存困境,双方的矛盾愈演愈烈。
石坡村也曾信访过,但大多石沉大海,即使争来一点补贴,对全村人来说,也是杯水车薪。石坡村与县政府的保护措施抗争过,有的偷偷养殖,有的偷偷建房,但最终都被县里发现。
今年4月18日,石坡村的4个村民小组最终分别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签字画押,决定将本村的行政诉状递交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