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决定派出多路办案人员分别奔赴11个省区,同时对这18家企业进行深入取证,在案件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办案人员在一位企业负责人建立的微信群里发现了线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反垄断二处 曾川:
微信群参加的人员就是各家涉案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在微信群里交流价格信息,说今天你涨多少明天我涨多少,或者我们这18家企业,在下周共同涨多少。有些涉案企业甚至建议说把本群群名改成“一致行动调价群”,这就非常明显地揭露了他们想要调价的目的。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群里有企业公布价格执行表提议涨价,其他涉案企业都积极响应表示支持,前有提议,后有响应,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指出,对于横向垄断协议,一般认为只要有两个或以上竞争者,本来应该是竞争的,如果达成了一个限制价格限制数量限制市场的协议,就构成了一个横向的垄断协议。
垄断产量超七成 谁不执行处罚谁
共同推高“PVC”市场价格成为这18家涉案企业的共同目标,而如何确保调价一致行动,牵头主导的企业也是煞费苦心,不仅划分销售区域,设定产品销售的最低限价标准,还警告其他企业,谁不执行就处罚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二处 曾川:
涉案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4,所以这18家企业就具有很强的市场支配力量。所以他们一旦涨价,就对市场的PVC价格就有很大影响。
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
一是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 违法行为推高了PVC售价,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相关企业成本负担。
三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