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副总规划师胡天新说,小镇的老街区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小镇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记忆、体验和研究价值。老街区也承载了小镇社区,是老居民情感的依附,是小镇的人文标识。如果老街区消失,即使原社区人口可回迁到新街区,这种经历过历史磨合的老社区也难以延续,邻里关系变淡,老街区所依附的社会归属感也不易找回。
“生活空间本来就该是连续的、有历史的、具丰富多样文化价值的,不应该被抽象的、不连续的、标准化的经济空间简单地抹平和取代。因而小镇的开发应该尊重历史特性,继承有形的历史遗迹,以免令小镇沦为标准化的、缺乏特色的、少人性化的、单纯物质空间。”胡天新说。
胡天新指出,老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并非是对立关系,二者更应该是相互调和、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对老街区不应该消极保护,而应重视和激发其根植性、亲和性、宜居性等方面的活力,并融入时代意义。
保持小镇宜居尺度
打造特色小镇应强调“小而美”,照搬大城市的高楼房、宽马路,不仅与原有生态不协调,还可能造成“千镇一面”
自去年首批特色小镇名单公布和相关政策发布以来,已有多家房企发布了小镇战略,陆续有万科、绿地、碧桂园、美好置业、南山控股等上市公司披露了涉足特色小镇建设的计划。
不过,也有一些地区存在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现象,而且,在房地产开发中盲目追求建设高大楼房。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50至100米,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通知还对建筑的高度和体量作了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应为低层、多层,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夏丹表示,打造特色小镇强调“小而美”,产业有特色,环境宜居,并不一定要搞“高大上”和“高精尖”。照搬大城市高楼房、宽马路模式,不仅与原有生态不相协调,还可能造成“千镇一面”,丧失和破坏原汁原味的生态优势,同时也容易造成过度开发和超出需求吸纳水平的过剩问题。
胡天新指出,特色小镇与一般小镇不同,一般小镇的发展更多通过补足短板,为镇域和“三农”服务,特色小镇则要通过做强“长板”,为所在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服务,为更宏观区域服务。这要求特色小镇充分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如亲近自然的生态条件、廉价的地租、乡土文化、与农业和乡村工业的易融合性、宜人的空间感受等,来培育和发展具有活力的、能根植化的、与农业和旅游休闲等相融合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