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深化垄断行业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切实转变价格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不断完善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成本约束,合理形成价格,增强企业降本增效的内生动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科学规范。合理界定政府、企业、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制定覆盖全部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定价办法,建立起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反映成本构成和收益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的程序和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价格监管。
坚持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决策公开、程序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及时公开价格制定调整、成本构成变化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分类监管。根据不同垄断行业的生产经营特征和成本构成特点,分类建立定价规则,推进科学定价。区分企业经营的垄断性和竞争性领域,单独核算政府定价业务成本,推动建立相对独立的分类成本和利润指标体系。
坚持稳步推进。结合垄断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行业发展与民生保障,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协同推进价格监管。综合考虑行业发展阶段、社会承受能力、鼓励民间投资等因素,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垄断行业科学定价的全覆盖。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科学、规范、透明的垄断行业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
三、重点任务
以制度规则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成本构成,科学确定投资回报率,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定价制度。以开展成本监审、规范定价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为抓手,严格进行监管,规范政府和企业价格行为。
(一)严格成本监审。健全垄断行业成本监审规则,加快制定出台分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垄断行业定价成本构成和具体审核标准,特别是细化职工薪酬、折旧费、漏损率等约束性指标。扎实开展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合理归集、分摊和核算成本,严格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强化成本约束,为科学定价提供依据。创新成本监审方式,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监审,提高监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