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这两大“痛点”,更好地维护银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金融乱象,“双录”管理办法出台。
那么,哪些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必须实施“双录”?“双录”究竟怎么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银行代销的国债及实物贵金属,银行在营业场所销售的其余任何自有理财产品、代销理财产品都必须纳入“双录”管理。从具体操作看,银行首先要设立销售专区,然后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标识出明显的“录音录像”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规定,银行的录音录像行为应先征得投资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则不能销售产品。
“销售专区”需录音录像
记者走访招商银行北京大运村支行网点发现,目前其销售专区、理财室内均已安装了摄像头。从录像、录音的回放资料看,银行员工和投资者的面部特征能够被清晰地辨别,双方的业务办理全过程能够被回溯。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包含三个关键环节。”该网点负责人介绍说,分别为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按照监管要求,录音录像的资料要能完整、清晰、可辨别地记录上述关键环节”。
具体来看,银行应对存储的录音录像资料严格管理,不可人为更改、涂抹或删除,并确保能够实现快速精准地检索调阅,同时对这些资料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
从保管期限看,银行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如果发生纠纷,要将其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
为了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银行应对录音录像数据存储及管理系统采取有效的信息安全措施,同时还应遵守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在资料存储期限届满时按要求销毁相关资料。
实际上,银监会已于2016年2月份首次提出了“双录”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截至2016年年底,主要的、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已基本完成了销售专区“双录”建设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双录”实现了理财及代销的销售环节监管无真空,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还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能够实现在公平的前提下“买者自负、卖者尽责”。
“从银行角度来说,‘双录’形成了统一、规范的销售与操作流程,有利于防范误导销售,从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任西明表示,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双录”可以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的发行主体、收益水平、风险属性等内容,准确识别所购买的是银行自行发行的还是代销产品,是保本型还是非保本型,是有固定收益的还是没有固定收益的,从而真正做到信息对称、自主选择、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