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和经营状况,区分对待。东北三省地方国企主要是竞争性国企,可按照“做优、去劣、提升中间”的分类思路推进“再造重建”:“做优”就是把优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去劣”就是去除劣质的企业;至于中间状态的企业,则要提升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再次,要敢于啃改革“硬骨头”。不但要处置好“僵尸企业”,还应设立“东北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第四,应继续探索完善国有企业新的治理模式。按《公司法》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企业经理人员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寻求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
民营经济这“一翼”是目前东北经济发展的“短板”,关键在于如何做大做强。这尤其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
一是做好“两平一同”。即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管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做到起点一样、环境一样、负荷一样;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资产应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是放开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开放更多行业领域。目前,东北有些基础设施部门的民间资本投资微乎其微,应遵循“非禁即入”的原则,即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
三是稳定市场预期。现在,东北不少民营企业都出现了“预期”和“信心”方面的问题,原因固然很多,但与缺乏产权保护的安全感脱不开干系。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下一步必须严格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安心发展。
当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这“两翼”都更有活力,东北地区的经济自然会飞得起来、飞得长远。(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常修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