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一些上市公司频频出现业绩变脸呢?田慧锋律师认为,从深层次原因来说,目前的利空式变脸主要与财务造假欺诈上市、虚假陈述操纵股价以及内幕交易有关。
财务造假欺诈上市所造成的业绩变脸,主要是一些公司为了上市,在IPO之前承诺有多好的业绩,一旦股票发行后,业绩就变得一塌糊涂。这也是当前市场IPO常态化被质疑监管不够严的一个方面。据统计,已有172只次新股发布中报业绩预告,其中4股出现亏损,41股预告净利润同比下滑。
虚假陈述操纵股价,主要是“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手段,进行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攫取高额利差”。田慧锋介绍说,“目前对信披违规、虚假陈述都有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对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还不具有操作性”。一般来说,上述违规行为如果没被证监会处罚,中小投资者诉讼能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点掌财经执行总裁顾远洋认为,“业绩变脸核心问题在于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管理层诚信出了严重危机。业绩变脸不仅是违规,更应该认为是一种‘主观上的恶意欺骗’。”
现行的诉讼制度制约了打击业绩变脸的力度,田慧锋说,“我国现行的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与国外流行的集团诉讼存在一定的区别。我国代表人诉讼明确了参与诉讼才有可能获赔,未参与诉讼无权获赔;与此不同,集团诉讼制度下,一人诉讼,同类型的投资者都可以根据提起诉讼者的判决结果要求赔偿。迫于这种诉讼制度,国外类似案件往往会采用大规模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他也希望监管层能从法律制度层面解决业绩变脸乱象,“从立法层面进行完善是现实的,也是证券市场急需改善的。对业绩变脸现象必须做到实质性的追究。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追究,仅是批评和谴责,业绩变脸就不会收敛,甚至会愈演愈烈。”
顾远洋也建议说,“在新的证券法即将修订前夕,建议人大在修订证券法的时候,加上对诚信出问题公司的重点约束条款,让‘失信者’在资本市场中无立身之地,让‘失信者’由违规变为‘违法’,增加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