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销借力互联网发展成为互联网传销,打着所谓“购物返利”、“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在组织上更加封闭,在交易上更加隐蔽,在手段上更加恶劣,越来越体现出高智商化的特点。针对严峻的网络传销形式,国家工商总局在2016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和查处网络传销组织。
赚钱模式的核心是“拉人头”
执法过程面临诸多尴尬
传销到底怎么赚钱?据业内人士介绍,传销往往以卖东西为幌子,有的是净水器、有的是按摩椅、有的是治疗仪、有的是保健品、有的是化妆品……,也有不卖产品的,卖的是理想与信念。
传销的奖金分配制度通常为,A发展一个下线拿多少钱,A的下线B发展一个下线A拿多少钱,下线越多,A获得的收益越高。还有的类型是: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等级别,最底层的会员为上面几个层级的人创造着收益,层级越高获益越高。另外,还有一商法、二商法、三商法等等。
一位曾经到广西搞过传销的人士给华商记者介绍说,不管怎么说,不管传销结构多么复杂或新颖,传销归根结底就是拉人头、卖东西,绝大多数人都不赚钱,只有极少数顶层的人能赚到钱,归根结底是“博傻的游戏”。
近期全国都在打击传销,打击传销的操作难点有哪些?
一位警方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公安部门打击涉及犯罪行为的传销活动,例如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但如果传销成员均称是自愿参加,即活动中没有受害人举报、指证,那么公安机关只能将案件交给工商部门处理。
而工商部门在调查中没有强制手段和措施,只能对成员采取询问,有的成员因洗脑沉溺发财梦中执迷不悟,因此经常会出现传销人员拒不配合的情形,工商人员在取证调查中存在很多困难。
北京培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树军表示,传销背后有很多社会原因,参与人员不理智的欲望,不懂法,不守法,法律意识淡漠等也是重要原因。传销往往人数多,层级多,流动性大、涉及区域广,并且很多传销对参与者进行了洗脑等精神控制,造成执迷不悟,不配合甚至阻挠办案,这些都提高了打击传销的难度。请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暴富心理,相信美好生活需要脚踏实地去创造。(文中传销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