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敢评“无传销城市”,敢不敢评“传销城市”?
作者:西坡
治理传销本就是相关部门的分内之事。“无传销城市”不该是一种荣誉,一种表彰,而是每一个有作为、有担当的城市的底线。
近日,从合肥市打传办传来消息,合肥市要求在10月以前将传销彻底“清场”,并计划于9月申报无传销城市。
看来合肥决心要跟“传销之都”这个坊间称号脱钩了。不过略嫌尴尬的是,据《江淮晨报》报道,早在2016年2月份,合肥市市长就提出当年年底要完成“无传销城市”目标。据官方介绍,2016年合肥打击传销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但由于“仍有一定存量的传销分子存在”,合肥未参加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的验收考核。
那么,“无传销城市”是怎么一回事呢?在“无传销城市”真的不会遇到传销吗?
“无传销城市”说法,源自2013年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国80%的县级以上城市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
“无传销城市”不表示没有传销
我们必须面对的第一个真相是:“无传销城市”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零传销城市。
2017年7月28日下午,一对四川来的夫妻来到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白水湖派出所求救,称女儿小周被骗至传销组织。当日下午,警方成功解救了小周在内的2名受害者。之后没过几天,8月初,九江市被认定为“创建无传销城市达标城市”。
虽然警方成功解救了受害者,但此事还是反映出九江市存在传销组织活动,那么“无传销城市”又是怎么达标的呢?这样的“无传销城市”评选,其意义令人怀疑。
再看另外一个案例。2017年2月27日,广西公布2014-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来宾市赫然在列。而众所周知,来宾市曾有“传销天堂”之称。当然,落后地区也要允许进步,在当地媒体报道中,来宾市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是对该市打击传销工作的认可。据报道,2016年来宾市破获了2起传销大案,涉案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规模。
但是“无传销城市”这个称号就更令人困惑了。为什么分明有传销甚至有传销大案的城市,可以获评“无传销城市”呢?甚至会给人一种印象,会不会传销越猖獗的地方,越容易出打击传销的“成绩”,也就更容易评上“无传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