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真相大白,接下来,小静选择到海口一中就读,可是,小圆虽然获得了小静的原谅,但是她的行为已经违法。
警方表示,考虑到小圆只有15岁,认错态度诚恳,初衷并无太大恶意,所以没有对其执行五日拘留,只是让家长加强教育引导。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演丰派出所 副所长陈其勇表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对计算机系统存储的,传输的数据进行增加、删除或者篡改,受《刑法》处罚,情节严重,至少要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按照教育部门规定,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一般都设为出生日期,为了防止他人篡改自己的信息,考生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更换密码,并且不要告诉其他同学或朋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相关】其他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获刑事件
为了让大家认清事情的严肃性,记者也查询了近几年来,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篡改他人志愿事件。
2015年,山东曹县,程某某使用本人手机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分别用获取的曹县一中高考考生杨某某、韩某某、孙某某的公民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尚未填报志愿的被害人杨某某(高考分数406分)的第一志愿填报为北京体育大学;将被害人韩某某(高考分数588分)的第一志愿修改为北京大学,并删除其他志愿;将被害人孙某某(高考分数656分)的第一志愿修改为北京大学,删除其他志愿,并将三名考生修改志愿的机会用完,造成该三名被害人无法通过正常程序被录取的严重后果。去年12月8日,程某某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年8月,山东单县陈某篡改了四名学生的高考志愿,导致本可能被211高校新疆大学录取的朱伟,在烟台大学读软件工程专业;本可能被江苏警官学院录取的田润,在潍坊学院读免费师范生;本可能被青岛山东科技大学录取的范毅,在淄博山东理工大学读金融专业;本可能被吉林化工学院录取的徐海,在山东女子学院读学前教育专业。去年10月25日,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