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面包车如何下账?牟秀华回忆,时任公司经理刘某让她暂时保管三张汽车发票,抵顶盐政账现金。全省盐业系统清资,按照要求,车辆属固定资产,须出现在公司账上,但又怕被法院执行,请示潍坊市盐业公司后,经理决定三台车以职工个人借款形式,在公司账上挂账,三名职工借款共计90800元,公司账记账员编制了三份记账凭证进行挂账。
“因不需动用现金,三名职工的借款实际是假借款,所以没安排公司账现金员孟某某来编制这三份记账凭证。”牟秀华说,清资过后的2003年底,三台面包车挂账需要处理,经理安排财务记账员给三名借款职工出具了还款凭证,还款数字与借款数字相同,一借一还账务冲销。经理同意她将三台面包车正式在盐政现金下账。
牟秀华解释,事实上,三台面包车在公司财务账上,只是走了一遍空账,借款和还款并未真实发生,目的是应付上级清资检查。
牟秀华说,从被抓到重获清白,自己被关押1039天,伸冤却用了12年。当时的办案人员,明知指控她贪污90800元车款证据不足,但为达到陷害她的目的,在2004年10月,找到孟某某(之前被举报的现金管理员)等人,证明她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贪污。
索赔百万并要求原办案人员道歉
牟秀华认为,自己是遭人陷害,才坐了冤狱。她解释,2003年8月,由于全省盐业系统清资,她在查账时发现,该公司现金员孟某某管理的现金短款5.4万余元,但孟不承认。为慎重起见,公司向潍坊市盐业公司审计部门提出复合要求,经审计证实,该公司现金短少5.4万余元。
为了国有资产不被侵占,也为揪出贪污者,她力主向坊子区检察院进行举报,“把问题查清楚”。于是,她起草了举报材料。2004年3月8日,公司负责人将举报材料递交到坊子区检察院反贪局。
牟秀华回忆,孟某某当时对她说,“如果我进去了几天就会出来,看看到底谁进去。”不料,3天后,她被传唤到坊子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轮番对我殴打,逼我承认贪污了公司三台车款90800元,一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在忍受不了的情况下承认了。”
牟秀华拿出一张有于某某按手印的材料说,自己同监室人可以证明:“她一到看守所时,脸上发青,嘴角破皮,身上有青,脸上肿”。在之后的笔录中,她不再承认自己有贪污行为。记者注意到,坊子区法院作出的3份判决中,均采纳了牟秀华的有罪供述。
“在看守所里,我极度气愤悲伤,经常整晚睡不着觉,患上神经衰弱,得了严重胃病。”她说,因自己曾被判有罪,儿子参军入伍时政审都未能通过,这让她抱憾终身。被关押期间,丈夫也不能正常工作,70多岁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十多年来,为申诉和治疗羁押期间所患疾病,他们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家当,并向亲友借贷十几万元,至今未能偿还。
牟秀华的代理律师、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富昌跟了牟秀华案十多年。他告诉记者,牟秀华原先在单位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被诬陷后,自己预备党员资格被取消,现今冤案平反了,工作却未能恢复,靠给人打工勉强度日,家里境况惨淡。
牟秀华认为,自己为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占,主持正义却遭陷害报复,这使其所受精神损害更大、心灵创伤更严重。她向潍坊市坊子区法院申请包含侵害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失去工作损失、扣押物品价值等共计122.8万余元。
12年间,先后经历9次审判,牟秀华还要求,之前办错案的法官、检察官当面向她赔礼道歉,并追究那些制造冤假错案、报复陷害她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