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根据李莹的起诉状,她不仅没有变美,还变得不健康,不快乐。
她在起诉状中说,由于自己哺乳后胸部有下垂,为了重塑胸形,去年12月底在嘉兴这家整形医院做了丰胸手术。
住院的5天时间,她发现医务人员在换药时神情慌张,就有所怀疑,但询问时对方一直说没问题。
胸部一直有纱布绑着,李莹自己无法查看,直到看到有不明液体渗出。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她自己拆开纱布查看,结果看到,胸部的乳头乳晕位置发脓有液体渗出、表皮脱落,样子吓人。
李莹向法院提供了和院方医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显示,她发送了一张胸部照片给一位被她称呼为“黄院长”的医生。
黄院长则回复称“正常,表皮脱落,会有渗漏,下面真皮会更粉色好看,但脱落完全,还需要一周”。
她追问“没有问题吗?”黄院长答“没问题”。
但等到复诊拆线时,李莹发现,自己的胸部化脓严重。
李莹起诉说,在没有采取任何消毒等措施的情况下,两位医生直接用手将脓液挤出,重新缝上伤口,仍“谎称”一切正常,只让她挂四天盐水,直到2017年1月12日情况严重,医院才带她去上海九院检查。
检查后,上海专家认为,来得太晚了,乳头乳晕已坏死,胸部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住。但当天陪同她前往上海的医生仍坚持,要回嘉兴和医院商量后,再决定是否手术。直到1月17日,李莹才在上海九院做了假体取出手术。
李莹说,目前,自己的胸部两侧乳晕消失,乳头大部分毁损,胸部坏死、畸形严重,无神经反应。
之后,她多次要求医院给予说法,医院一直回避,也不肯提供病例原件给她。于是,她起诉至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医院提交的资质证明显示
主刀医生可能是来自泉州的口腔科医生
在法院受理此案后,近日,被告医院向法院提供了李莹的病例原件。
昨天,李莹的代理律师将病例原件,与医院方此前给李莹的一页病例复印件对比后认为,复印件有可疑的地方,很可能被修改,在医师签名栏处,除了之前李莹隆胸术的主刀医生“黄院长”的签名,还多了另一个陌生医生的签名。
在双方到法庭递交证据时,李莹和代理律师吃惊地发现,医院方提供的“黄院长”的执业证照,是张复印件,复印件上显示,“黄院长”,1948年生,执业类别是口腔,执业范围是口腔专业。“黄院长”的执照原本是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批准,执业地点为泉州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2014年,执业地点则变更到绍兴的一家美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