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的“狐狸尾巴”露出来后,他心存侥幸,把办案的经验用来“抹事”,聪明反被聪明误
杜敏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昆明市政法委书记、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中秋、春节等时机,大肆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43.44万元。面对送礼之人,杜敏从心慌到不慌,从不自然到顺其自然,到后来几乎是来者不拒,表面上客气一下,就心安理得地如数“笑纳”。在送礼金的人员中,有27人为他在公安系统的下属。
党的十八大之后,在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杜敏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礼金16万元,完全丧失了党性。
执纪人员介绍,杜敏在公安和政法系统工作40多年,既担任过公安、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又长期分管刑侦工作,查办过多起案件,反侦察、反讯问能力很强。在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时,小心谨慎、行事周密,步步设防、行为隐蔽。
2015年,云南省纪委对杜敏进行谈话,敦促其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杜敏却矢口否认自己存在违纪问题。更为恶劣的是,当他预感到组织可能会对其展开调查时,与相关人员统一口径、伪造合同和相关凭证,掩盖违纪行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杜敏违规参加某大学EMBA培训,云南某老板张某为感谢杜敏帮其协调事情,代杜敏支付往返机票和住宿费用共14.3万元。为逃避组织调查,杜敏召集其弟和张某商量对策、统一口径。经3人商定,由杜敏儿子杜某送一批酒水给张某,把送酒水的日期提前,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掩盖杜敏受贿14.3万元的事实。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三人精心设计的“妙计”,不但没让杜敏蒙混过关,反而将违纪事实“越描越黑”,最终难逃查处。
“想想自己堕落的整个过程,是自己用钱一步一步地将进入牢房的道路铺平的。这完全是自负、不严谨和敬畏之心缺失所致的结果。回过头来看看是那么幼稚可笑,又是那么可悲可耻。”落马后,杜敏忏悔说。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杜敏因底线失守坠入腐败深渊,因腐败而玷污了本该引以为傲的人生,触碰了带电的高压线,不仅没能‘平安着陆’,反而身败名裂。在他身上,有太多容易被苍蝇‘叮’的‘缝’:交友不慎、不学法纪、心无敬畏、私欲膨胀、心存侥幸,等等,任何一点,都足以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执纪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