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后四次延期宣判
“专车第一案”在去年4月15日开庭审理后,经历了四次延期宣判,在此过程中,各方始终在就网约车合法性的问题进行“博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回顾了案件四次延期宣判的来龙去脉:
第一次延期宣判:2015年6月17日
原因:政策环境尚不成熟
“全国专车第一案”代理律师李文谦称,原本应于去年6月17日之前一审宣判的“专车第一案”延期审理,延期3个月,在9月17日之前作出判决。
李文谦当时表示,延期在意料之中。案情其实并不复杂,但是背后的利益博弈错综复杂,虽然陈超的诉讼并没有涉及到专车的合法性,但是这就像一个风向标,容易被解读。如果判专车司机胜诉,可能会被放大解读为支持专车;如果判专车司机败诉,又可能被放大解读为否认专车的合法性。所以,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不明朗时,法院判决的环境不成熟,他们可能在等待政策。
第二次延期宣判:2015年9月17日
原因:案情比较敏感、重大而且复杂
去年9月17日,“专车第一案”宣判时间又再次延期3个月,改为2015年12月16日前公开宣判。
济南市中区法院通报称,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一案,本案虽为个案,但社会关注度极高,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对于该案,法院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程序进行内部讨论研究,很快将确定最终意见。法院已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申请三个月,宣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20多天后,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在“征求意见稿”公布前两天,上海做出了两个接纳的大动作,一个是国际租车巨头Uber(优步)宣布正式入驻上海自贸区,注册资金达21亿元;另一个是上海市交委和滴滴快的联合对外宣布,滴滴在上海取得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发给互联网专车平台的首张牌照。
第三次延期宣判:2015年12月17日
原因: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
去年12月17日,“全国专车第一案”再次宣布延期宣判。承办此案的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报,本院审理的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本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