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贱卖,购房者竟是销售经理妻子?
签完字回到老家,家里就有人告诉宁女士合肥房价涨了不少,当时宁女士仍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样一直到我回到广州,合肥的亲戚才听说我卖了房子,打电话问我卖了多少钱,他们听说只卖了79万元时都不敢相信,因为当时合肥市区房价已经卖到了1万多元一平方米,而我这个房子属于新房,还从未住过,价格应该更高。”亲戚的一番话顿时让宁女士头晕目眩。
宁女士悔恨不已,可静下心来一想,整个过程中,中介公司却丝毫没有提醒过合肥房价已今非昔比。此外,今年8月份,宁女士得知了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买房的那个女子就是联系我的那名中介经理的妻子。”宁女士说,在看房、签合同时,销售经理竟对此只字不提。
是自己无知还是落入了别人的圈套?
12月15日上午,记者在宁女士当时所签的卖屋买卖合同上看到,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签字的时间为2016年5月份,但双方约定,2017年4月20日前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而在《房地产经济合同》中,经纪人(丙方)签字栏出现空白,仅在空白处盖有“合肥市丽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章。
宁女士称,后来她请专业人士看了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他们都笑话我,说我太无知了。第一,在没搞清楚房价行情的情况下冒然就跟别人签下协议;第二,合同本身就有不规范的地方,在经纪人一栏,销售经理竟然不写姓名,也不写执业证号。”“我现在想来,销售经理就是发现我还不知道合肥房价已经大涨,把我喊来,然后骗我当场签字,隐瞒自己的姓名,也隐瞒买家是他妻子的重要消息。”说起这次卖房经历,宁女士直呼自己上了当。她希望房产中介公司要给个说法。
中介负责人承认合同存在多处违规
12月1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合肥市丽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事销售经理孙经理,孙经理称当时在签合同时,购买房屋的买家吴女士的确是他的妻子,但对于其他问题,孙经理不愿多说。
该公司的负责人贾经理回应此事称,买家吴女士的确是孙经理的妻子,不过两人现在已经离婚,“但作为房产销售的经理,应该将买家信息及时通知给卖家。”此外,在《房地产经济合同》中,三方签字时,孙经理只盖了公司公章,并未签下自己的姓名,“这也是违反规定,当时应该写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