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府积极清理之后,仍有大量证明被要求开具呢?
一些规定不许开的证明需求仍很大。
公安部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不少企业仍然要求求职者个人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佛山市石湾派出所副所长梁恭智介绍说,“经常有居民因为继承遗产问题来开证明。公证机构要求居民找派出所出具无小三证明、无继子证明、无养子证明、无私生子证明、无干儿子证明等各种关系证明,我们其实也无法证明,很无奈,只能说没法开。”
一些法律依据不足的证明依然在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提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的法律依据,仅仅是部门的通知或决定。另外,模糊条款也为“奇葩证明”提供了生存空间。佛山市行政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蔡国雄说,在一些法律法规中,往往附有兜底条款,规定需要提供证明的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成为一些部门随便要求群众提供证明的依据。
一些职能部门因懒政转移责任压力。
哈尔滨南岗区一位街道工委书记介绍,现在,仍有一些职能部门推卸责任。比如,工商部门让注册公司人员到社区开无打扰证明,其实注册人员已经将周围居民的名字与联系电话写在证明表上了,只要电话核实即可,却非让居民自己到社区开证明。
分析
“政策缝隙”是奇葩根源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取消“奇葩证明”的政策,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对社会机构还没有覆盖,由此产生“一边不开,一边还在要”的窘境。
郑州市民刘珍珍为办理房产处理需要委托证明。公证处要求她出示单身证明,称是对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政局已经不再办理类似证明。刘珍珍认为,清理“奇葩证明”不应该反而又使老百姓陷入两边“踢皮球”的困境。
多位基层干部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推进“互联网+”、一门式政务服务等信息共享政策,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但是,在破除各类“信息孤岛”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夹缝”给各种无谓证明留下了滋生空间。应统筹建立起全国统一、明确的、公开的审批标准和办法,取消互为矛盾、过时无效、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审批事项,彻底消除产生“奇葩证明”的根源。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