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参访者打的是学习“凤阳大包干”的(到组)旗号,带回的是“小岗大包干”(到户)的做法。随着全省、全国各地到凤阳参观团队的返回,小岗大包干星火燎原般传开。到1981年底,安徽省大部分生产队已实行“小岗式的大包干”,到1984年底,全国97%的生产队已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而其中绝大部分实行的小岗式的包干到户。
在后来的发展中,小岗村已由原来的“讨饭村”变成今天的“小康村”,但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相比,这里没有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还是一个传统农业区。于是有人对它“吐槽”,甚至质疑“大包干”方向的正确性。作为一名老农村记者,我以自己的采访经历得出结论——
“小岗大包干”的历史推动力不容置疑
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社会统称“双包责任制”。
那么,“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农民最后都选择了大包干呢?
1979年12月,我和田文喜两位农村记者在滁县地区进行了十多天的调研,采写了内部材料报道《滁县地区各种联系产量责任制的对比分析》。我们在采访中得知,包产到户有繁琐的程序,至少要做到“四定一奖”(定亩产、定成本、定工分、定上缴、超产奖励),还要求“五统一”(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育种,统一使用大型农机具,统一管水放水,统一植保治虫)。农民说,粮食称进称出,工分算来算去,还不是干部算计百姓。基层干部说,包产到户与集体生产相比,干部的工作量更大,但吃力不讨好。而凤阳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方法简单,一听就明,利益直接,一看就清”,所以深受农民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