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产到户与大包干(到户)的区别,原任滁县地委书记的王郁昭有更深刻的见解。1998年,在滁县地区纪念大包干20周年的座谈会期间,时任国家政策研究部门领导的王郁昭对我这个他称作“一条战壕的战友”,倾吐衷言。他说,包产到户是在维护“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基础上,对生产体制、计酬办法的一种改良;而大包干(到户)实际上是公有制条件下的分田单干加双层经营,是否定人民公社体制的一种改革。两者有本质区别。
他对大包干(到户)推动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作了高度评价。他说,大包干(到户)以后,农民有了种植自主权,经营自主权,这才有了多种经营、工副业生产的大发展,有了专业户、专业村、家庭工厂、股份制企业、专业市场这些农村新事物;农民有了土地流转权,这才有了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合作经济组织这些新现象;农民有了时间支配权,这才有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推动了城市的建设和繁荣。
他进而推论,如果没有大包干(到户),全国都推广包产到户,坚持“五统一”,那么人民公社那种体制束缚,就会将农民困在“一亩三分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充其量温饱有余而已。关于这些表述,我曾写过内部报道《王郁昭谈大包干与包产到户的本质区别》。
现在回过头来看,“小岗大包干”确实是农村改革的奠基性改革,也是中国改革的启动式创举。 (作者为新华社安徽分社原社长沈祖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