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强调要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各地各部门都自觉加大了人才工作领域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政策突破带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2015年8月,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外公布,这是时隔19年后对该法的首次修订。为提高广大科技工作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新法对满足有关条件下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奖励和报酬标准由原先的20%提高至50%。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探索在户籍、海外人才居留、科技人员兼职及报酬等方面创新政策;安徽、湖北、四川等地探索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提高人才创新收益分配比例。
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部持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社部深入推进知识更新工程,教育部积极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中科院设置以重大产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多个省区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
提升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2015年9月全面推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设了正高级职称,使评价对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2017年初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门槛限制,进一步完善了职称评审条件,丰富了职称评价方式。
促进人才顺畅流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推动人才向适合的地方去。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
不断完善引进外国人才体制机制。2015年9月,国家外专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人社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规定来华停留不超过90天的外国专家,免办工作许可,为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提供便利。2017年4月起,启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向世界释放出中国引才引智、招贤纳士的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