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梨树县沈洋镇闫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德军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姚德军先后骗取救灾资金1.2万元、泥草房改造补贴1.2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万元。姚德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伊通满族自治县福康街道办事处前范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庆君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张庆君以亲属(低保对象)名义申请进行危房改造,并用邻居房子作为改造前房屋拍照;骗取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及建筑节能补贴2500元。张庆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东宁市大肚川镇太平川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武虚报套取国家玉米补贴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7月至11月,张建武利用职务便利,以15户村民名义虚报玉米种植面积1200亩,套取国家玉米补贴专项资金1.23万元,用于村务支出,而该村24户实际玉米种植户未获得任何补贴。2017年3月,张建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宏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兰占林等人套取侵占村征地补偿款问题。兰占林伙同原村党支部副书记兼妇女主任马淑娟、原村会计高峰,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村征地补偿款139.9万元,并将其中47.8万元侵占私分。2017年4月,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奉贤区金汇镇梅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盛金奎收受财物问题。盛金奎在受镇政府委托从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4.62万元。盛金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松江区小昆山镇规划建设办、动迁办原工作人员张根华收受财物问题。张根华在动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13万元。张根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滨海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潘爱文贪占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潘爱文任盐城滨海港经济区党工委书记期间,伙同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高飞(另案处理)共同贪占拆迁补偿资金138万余元,其中潘爱文分得70万元。此外,潘爱文还违规收受礼金3.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35万元。2017年5月,潘爱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