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70年。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备受欺凌的一页翻过去了。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谱写了内蒙古历史发展的新篇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春秋七十度,塞上越千年”,内蒙古自治区70年来的巨大变化充分证明,我们党在内蒙古率先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内蒙古的实际,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它是维护国家统一安定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前提,是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重要途径。
(五)“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民族,这个全球最为复杂、最难解决的问题,许多国家都颇感头痛,中国却解决得如此之好,实属罕见。内蒙古自治区70年的实践昭示: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一条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正确之路。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自治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也证明了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内蒙古这片广袤而古老的土地,之所以能如此生机勃勃,根本因素是“党的领导的决定性作用”。
回首跨越70年的历史脚步,在内蒙古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深情关切。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给予亲切关怀,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殷切希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内蒙古的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深情寄予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期望要求。
东风浩荡万木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奋发努力,以铿锵脚步走过了光辉而又不平凡的历程,将民族压迫甩到了身后,将苦难和落后甩到了身后。如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内蒙古崛起在祖国北疆。
70年的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只有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内蒙古才拥有了今天的辉煌,才能赢得更加美好的明天。
(六)这是一段耐人寻味的见证。
1980年,一位来自日本东京的民族问题专家在对我国鄂伦春民族考察后断言:“30年后,世界上将不再存在鄂伦春民族。”
10年后,这位日本学者故地重游后,动情地说:“我不得不收回我讲过的话。鄂伦春族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在世界民族发展史上是一个奇迹,了不起的奇迹!”
鄂伦春族的奇迹,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注脚,是党的民族政策优越性和生命力的有力印证。
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70年来,沿着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内蒙古不断创造着“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昂首阔步迈向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