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市城管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回执;
2.车辆应当使用带有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
3.提供车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证明材料;
4. 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5.持交管局秩序处出具的企业无交通违法证明材料。
无牌共享电单车“退市”
当前,南京市面上共有7号和享骑两家共享电单车企业,投放车辆约4万辆,大部分在“裸奔”。
考虑到安全等因素,无论是交通部等十部委出台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还是南京市的共享单车新政,都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暂不发展”该如何解读?此次宣贯会上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自7月20日起,不再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对于已经上牌的共享电单车,纳入共享单车管理,自然报废,逐步退出市场。所有无牌车,由所属运营企业于8月10日前回收。逾期未收回的,将实施清拖处理。对无牌上路行驶的共享电单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用户骑车更安全了
12周岁以下不能用车
新政规定,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服务。不过,经实测发现,仍有儿童信息通过了个别共享单车企业的实名验证,能够借车。会上,三部门提醒,即日起,各企业应当对注册用户开展清查,落实实名制注册登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必须年满12周岁,各企业应当立即清理未满12周岁的注册用户。
此外,在南京,车筐带人、私自加装儿童坐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违法骑行行为。
企业为用户买保险
使用共享单车,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骑行安全和押金安全。南京共享单车新政规定,企业应该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用户押金、预付费资金,应当设立专用账户,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要求,今后不为用户购买保险,企业就无法为单车上牌,也就不能合法上路。此外,企业需向市客管处提交购买保险承诺,提供合同、保单复印件。在设立专用账户,且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监管后,也要向市客管处提供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复印件、资金保障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今后共享单车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文本也要报送市客管处核准,确保计费标准、安全骑行、违约规定等与用户息息相关的内容写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