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去产能行业垄断将被紧盯
对于未来工作的开展,多位反垄断执法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产能中的涉嫌垄断行为,触犯反垄断法的行业协会等将是重点关注对象。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反垄断二处处长徐新宇表示,调查显示,当前在去产能、调结构过程中,企业多有联合保价限价的行为。从反垄断的角度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需要反对企业抱团取暖。企业应遵守市场竞争规律,该淘汰的产能必须淘汰,不能通过垄断行为拖延。下一步,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继续关注去产能中的涉嫌垄断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行业协会触犯反垄断法的情况近年来常发多发,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企业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徐新宇还表示,本次直供电价格垄断案反映了行业协会对行业自律的理解不到位,把鼓励、引导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作为价格自律的主要形式,组织企业联合起来限价保价,客观上保护了落后产能,各行业协会应引以为戒。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部署,结合价格、反垄断执法实际,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对此,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张光远表示,《指南》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法律法规对行业协会这一特殊主体价格行为规范不细的问题。今后,对于行业协会通过制定价格计算公式、公布行业指导价或者基准价、交换敏感价格信息等,引导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情况,执法机构将加大查处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专家特别强调,为确保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在国有企业中加大宣传反垄断法和竞争政策,也成为多国反垄断机构的工作重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苏华指出,尽管各国国有企业参与经济的程度不同,将反垄断法统一适用于从事竞争性市场业务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一项基本原则和最佳实践。不过,在美、欧、日、韩等发达市场经济体,将反垄断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也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局长张汉东表示,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根本途径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反垄断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反垄断执法不会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