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山东地矿变更方式颇为耐人寻味,过半中小股东投了这个方案的反对票情况下,方案依然得到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6月,山东地矿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股份补偿将采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式的议案,该议案由二股东安徽丰原提出。由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重组关联方回避表决,二股东安徽丰原的赞成票就显得相当关键。二股东提出的议案最终得以通过,却遭到了近七成中小股东的反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超过三分之二的中小股东中赞成原补偿方式。
有意思的是,就在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做出了《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提出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承诺。山东地矿认为,该问答发布前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变更事项,不适用本问答。
上述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认为,像山东地矿这种把业绩承诺方式改为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做法比较少见。从法律上讲,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般针对全部股东,而不是选择性给予特定股东。从商业上来讲,这种补偿方式虽然少见,但也不是不可以采用,前提是上市公司价值不变。如果上市公司价值变小,从市值角度来说,股东拥有的股票相对值高了,但绝对值变小了,中小股东还是吃亏的。
该律师称,中小股东还可能承担纳税等方面的成本,中小股东如果是自然人或者合伙企业来讲,它们要承担个人所得税。
对于假如被起诉股东拒不赔偿并履行协议,中小股东的损失由谁来买单的问题,山东地矿此前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假如被起诉股东拒不赔偿,山东地矿将代表中小股东,对山东地利、山东华源以及宝德瑞需要赔偿的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配合法院深挖财产线索加大执行力度,竭尽全力与手段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当年方案制定团队已无法联系
山东地矿的部分股东业绩补偿难兑现,重组方案设计问题成为重要原因之一,而中小股东是最大的受害者。参与重组的中介机构是否完全尽职成为绕不开的问题。
郭恩颖认为,如果上市公司明确清楚重组方案本身可能存在的漏洞,而不及时通过公告的方式给予告知,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独立财务顾问有没有将方案本身可能触发的风险及时向上市公司进行提示或者告知,也是判断财务顾问是否尽到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山东地矿借壳上市时,独立财务顾问为中泰证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致电中泰证券,对方表示,山东地矿重组方案涉及到专业问题,建议通过上市公司联系当年的财务顾问团队。山东地矿方面则表示,当年制定方案的团队已经无法联系,相关人员可能已经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