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此次在调降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的同时,上调了中国的评级展望,似乎在显示其评级的平衡与公允。但业内人士指出,穆迪此举更多是一个技术层面的变化,在对未来前景持同样预期的情况下,调低当前评级,展望就会上调。
有分析人士认为,长期以来,西方评级机构对信用咨询市场具有重大影响,但其评级方法存在缺陷,信誉早已受到质疑。
首先,西方评级机构过分看重制度因素,定性分析比重较大,主观性较强,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研究员程伟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2007年,新兴市场国家获得的评级通常比负债水平近似的发达国家低8到12个等级。随着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这一差距有所改善,但截至2015年也仅仅缩小了两个等级。
在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2016年股东大会上,“股神”巴菲特被问及为何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没有得到3A最高信用评级时说:“这种信用评级根本是错误的机制,而且是阻碍不前的机制。”
其次,评级机构过度依赖历史数据,评级行为高度顺周期,难以做出前瞻性的预警。例如,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穆迪评级没能起到预警作用,仍一直将希腊的A1评级保持到2009年年底。要知道,A1评级是穆迪评级体系中的第五高评级,这说明穆迪评级存在滞后性,缺乏前瞻性。
当然,尽管西方评级机构对中国的信用评级存在偏差,我们不妨本着“兼听则明”的精神,将这些机构的观点视为对防范风险的提醒,把风险管控进一步做牢做实。
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管控债务风险,包括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构建债务监管体制、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等。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加斯帕尔所说:“中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债务风险问题,并已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