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没有表示反对。但一波三折,12月17日,徐善文称广告投放又减为1万元了,贾丽表示肯定不行。此间,两人短信来往,贾丽强调“最低两万”“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发稿”“你签合同前一定要跟我说”。
尽管贾丽一再坚持,但12月23日晚,徐善文将合同照片通过彩信发给贾丽,显示广告宣传仍为1万元。贾丽对调查人员说,觉得自己被骗了,“没答理他”。当晚,贾丽将稿件上交报社。
第三个记者“无心插柳柳成荫”
就 在贾丽得知广告宣传合同签成了“自己不满意的1万元”的同一天,《安徽商报》记者赵康(化名)与贾丽闲谈中聊起自己在关注“11·12事件”。据贾丽讲, 看到自己做不了独家报道了,就决定做个顺水人情。12月23日,贾丽将大量采访内容提供给了赵康。赵康向调查组坦承,见报稿件的绝大部分信息来自贾丽。
那么,为什么12月24日首发的新闻报道来自《安徽商报》,贾丽发给《市场星报》的稿件却没能见报呢?
其实,在埇桥区“有关部门”运用资源,找关系托人“灭火”的同时,另一股力量也在发力。
宋庙小学马校长在发现记者采访后,立即打电话给捐资助学方代表、某银行合肥分行工会汪副主席。汪副主席十分紧张。他明白,一旦事件曝 光,他们精心组织的这场捐助活动一定会引发公众质疑,势必会给银行带来负面影响。汪副主席马上开始了人脉搜索。他找到银行一业务部门的总经理,该总经理给
与《市场星报》同属一家出版集团的某国际经贸公司副总经理打电话,请这名副总经理出面说情,让《市场星报》不要报道。该副总经理随即打电话给《市场星报》
总编辑,称某银行是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希望不要报道。于是,12月23日晚,在《市场星报》的选题会上,当讨论到贾丽的报道时,该总编辑以种种原因为由, 决定不见报。
《市场星报》这边看似一切都搞定了,但令所有“舆论公关”者猝不及防的是,2015年12月24日,《安徽商报》刊出了《学校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的报道,迅速引发媒体跟进,舆论一片哗然。赵康出于个人原因考虑,选择了只署“本报记者”,而不出现真名。
行文至此,人们不禁会问,一篇普普通通的监督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从中嗅出了可利用的价值,又是什么样的人会付出比处理事件本身多得多的努力,想要“摆平”舆论监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