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着法袍的梅汝璈。 资料照片
庭外:行动神秘而又平静
审判愈接近尾声,这十一位操生杀大权的法官们愈为人们所注意。
这些法官到东京大都已经两年以上了。庭长(澳)、英、荷、加、纽(纽西兰)法官到得最早,中、法、苏、美次之,菲、印最迟。我国法官梅汝璈博士是前年(指1946年,编者注)三月间到的,也有两整年了。但是外间对他们知道得很少。
在东京,他们是一个特殊而带神秘性的集团。虽然每天在法庭晶亮的水银灯下总看得见这高踞审判台上、穿着法衣、表情严肃的一排人,但是他们的学识、思想、见解,乃至于生活、习惯、嗜好如何,外界始终无法详细知晓,原因是他们下庭以后便回到帝国饭店,自成集团,除非特别的国际外交性的庆典宴会,他们是不轻易与外界人士接触的。“与世隔绝”“守口如瓶”(尤其是对于案情)似乎是他们的“教条”。
盟军总部对这十一位国际法官是特别优待的。他们每人在帝国饭店都有三间套房,每人都有一部专用汽车,由美国军曹驾驶。逢有盛大集会典礼,他们是必定被邀的贵宾。
他们在法庭里保卫森严,侍应周到。每人两大间办公室,冷热气设备都有,用餐可以由下女送到房里来。
惟其这样物质舒适,使这一群人与外界的接触愈少。他们午前九时一辆一辆汽车由帝国饭店到法庭,午后五时又一辆一辆汽车由法庭回到饭店去。每天上下午各开两庭,正衣端坐五六小时,确是苦事。回到饭店,除了休息、谈笑和浏览案卷记录以外,他们确实也没有精力多与外间接触。有一位法官对记者说:“我们的生活是非常机械的。”但是,人们依然感觉他们神秘。
庭内:争论理性而又充分
盟军总部国际检察处根据各同盟国的意见选定了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作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对象。但在这个战犯名单里,并没有出现日本天皇裕仁的名字。
作为日本的最高元首,裕仁对日本的侵略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战争结束后,国际社会要求审判裕仁的呼声极高。但出于对战后利益的考量,美国政府和麦克阿瑟宣布“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也不起诉天皇”,理由是《波茨坦公告》允许日本在战后保留天皇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