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派遣巡逻机等进行升级版的抵近侦察行动。随着中国在南沙岛礁活动的增加,美方可能加大对南沙的空中侦察力度,例如派遣EP-3之类具有较强续航能力的飞机,沿敏感界线进行长时间电子侦察飞行,其飞行轨迹既有可能在12海里之外,也有可能出现“打擦边球”的情况。
如果采用上述选项,美军无疑将单方面刺激局势的恶化。但是,从美军去年以来的行动逻辑来看,其霸权心态和强词夺理的解释,使其完全可能做出进一步升级的举动。此外,美军的航母战斗群等大型舰艇编队也可能再次进入南海。但是,2016年已经不是1996年,如果是想针对中国进行威慑,仅仅用一两个航母战斗群恐怕并不会有明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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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巡航”可能成为选项
美军在南海的另一类行动选项可能会突出“联合巡航”特色。截至目前,美军的“航行自由”行动均是由美舰单独执行。但未来,不排除美军会拉拢或怂恿其他国家舰艇联合行动。
在国别方面,可能供选择的国家包括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日本自卫队舰艇今年已经多次进入南海,对当地海域有所熟悉。如果美日舰艇组成编队,对南海岛礁进行类似于“航行自由”行动的联合巡航,无疑将成为刺激局势的重要因素。同时,如果美、日、菲等国舰艇组成编队在南海进行联合巡航,即使其不进入12海里水域,无疑也会给菲律宾加油打气,甚至让菲律宾产生“狐假虎威”的错觉。
在巡航方式方面,美军、澳军和日本自卫队舰艇的性能接近,训练水平类似,其组成联合舰艇编队较为容易。而菲律宾海军现有军舰性能有限,很可能难以参加对性能有一定要求的巡航任务。
此外,还有一类“联合巡航”行动不得不给予注意,那就是政府执法船只的联合巡航。美国海岸警卫队拥有排水量数千吨的远洋巡逻舰,日本海上保安厅则拥有排水量近万吨的大型巡逻船。如果美日等国使用此类政府执法船只在南海进行巡航,将涉及与军舰有所不同的国际法条款。按照目前的国际法解释,在一定情况下,政府公务船具有在12海里范围内无害通过的权利,不排除美日等国利用这种法律解释上的空当,使用此类船只在南海开展进一步活动。
总体来看,美方在南海的活动可能有两种升级的空间:其一是依托美方自身海空力量,通过增加活动时间、提高活动强度、改变活动性质等手段展示力量,并意图对中国施加更大的压力;其二则是联合更多国家,通过多国联合巡航等方式,展示其盟友之间的所谓团结,并渲染所谓的“国际社会立场”。围绕着南海的军事、外交、安全和舆论博弈,可能还会长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