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ofo发布声明称,今日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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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ofo发布声明称,今日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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