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信修睦与中华文明精神特质的塑造
讲究诚信,谋求和睦,在历史演进过程中深植于中华文明精神特质中,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价值理念密不可分。
讲仁爱、重民本是中华文明精神特质之灵魂。“仁者爱人”“仁及草木”,故能“亲睦九族”“远人来服”。讲信修睦是君子仁人的价值追求,若能以信德行于天下,为人亲厚友爱,则能为人所信任,此即为“行仁”。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孔子所言的“五者”即恭、宽、信、敏、惠,全部体现了讲信修睦的价值观,所以,讲信修睦的要求内在于“仁”的理念之中。讲信修睦还体现于民本思想中,民心向背是政权稳固的根本,讲信修睦是获得民心的前提。“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如果不能做到讲信修睦,政府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可见,讲信修睦作为治国之要的伦理准则,在中华文明精神中促成了以仁立身的价值指南,形成了重民、爱民的政治传统。
守诚信、崇正义是中华文明精神特质之基石。中华传统文化强调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守诚信、崇正义是人立身处世之本,是社会和谐之基,与讲信修睦的价值要求是相通的。“君子贞而不谅”,讲信修睦不能拘泥于小信,必须讲大信,在民族大义面前,以崇正义为先。讲信修睦与崇尚正义是密不可分的,必须以正义为标尺,所谓“主忠信,徙义,崇德也”。以“义”为前提的讲信修睦也是经商的重要原则,荀子力赞“良贾”,认为“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通财,而国求给矣”,吕不韦更将“义”看作是“万利之本”,以崇正义为前提的讲信修睦才能真正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