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获悉,作为收入分配改革七大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人员群体正不断收获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揽子政策激励大礼包。中央层面,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地方层面,近日北京、山西、辽宁、安徽、山东等地密集出台政策,鼓励科研人员“下海”兼职,或者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专家表示,系列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结构,促进有竞争力的科研人员持续增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利好激励政策大礼包密集发放
自去年以来,国家就在持续发放激发科研人员活力的政策礼包。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
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科研人员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此外还提出,坚持长期产权激励与现金奖励并举,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会同21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台《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再次提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明确,我国允许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兼职。
国家层面的各项政策在地方不断得到细化和落实,近期多地更是密集发布关于科研人员的针对性激励计划。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六种模式”,即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