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5月10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所涉案件的最新进展再次引发关注。公安部通报显示,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已对闫永明在新西兰犯洗钱罪进行宣判,判处闫永明5个月家庭监禁,附加6个月缓刑监管。
上缴巨额财产仍难逃刑罚
公安部之前发布的通报信息显示,2000年5月至2001年10月,时任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称作“中国伟哥之父”的闫永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该公司共计1.87亿余元人民币,并于2001年11月9日潜逃出境,先后逃往澳大利亚、新西兰。
2016年8月,闫永明与新西兰警方达成协议,与当局就涉及洗钱的民事调查进行和解,闫永明须为此向警方上缴4285万新元(约合人民币2.08亿元)的财产。这也成为新西兰历史上金额最高的一次财产充公。
2016年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2016年12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闫永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没犯罪所得收益。
公安部通报的信息显示,在闫永明回国投案前,新西兰警方已向法院指控其涉嫌洗钱犯罪。应新西兰警方请求,2017年1月12日,中国警方将闫永明移交新西兰警方,由新西兰法院继续对其在新西兰涉嫌洗钱罪进行审判。
闫永明上缴财产后是否会免于新西兰法律制裁,当时引发诸多讨论。新京报记者曾采访北师大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黄风分析,闫永明在上缴财产后是否会被继续追究刑责取决于新西兰司法机关。从今天的通报来看,新西兰司法机关并没有就此“放过”闫永明。
外逃人员国外判刑非首例
闫永明并非在国外获刑的首位外逃人员。此前广为人知的先例有广东“开平案”三巨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以及广东南海市置业公司原经理李继祥等人。
2004年2月,外逃美国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在拉斯维加斯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法院判处144个月监禁。当年4月16日,余振东被美方遣送回到中国。成为中美刑事司法协助缉拿外逃贪官的首个成功案例。2006年3月,广东省江门市中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9年,和余振东联手制造“开平案”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和许国俊,同样是在拉斯维加斯受审,被认定诈骗、洗钱、跨国转运盗窃钱款、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被判入狱25年和22年。
“开平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用案,涉案金额高达4.8亿多美元。
广东南海市置业公司原经理李继祥在国外被追刑责是在2011年,据媒体报道,当年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李继祥因洗钱罪、利用犯罪收益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判处入狱26年。此案也是我国与澳大利亚司法机关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